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燃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项目名称: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燃油采购项目
项目编号:DFHT2017-0805-CG18
项目联系方式:
项目联系人:于玲利、李伟新
项目联系电话:0431-85210229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:
采购单位: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
联系方式:张珈赫 0433-5310566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
代理机构: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代理机构联系人:于玲利、李伟新 0431-85210229
代理机构地址: 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
一、采购项目的名称、数量、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:
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燃油采购项目
招标公告(资格后审)
招标项目编号:DFHT2017-0805-CG18
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燃油采购项目,已由相关部门批准,项目业主(招标人)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,资金为自筹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。
二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招标范围:
一标段:92#国五标准乙醇汽油约1519吨、计划投资约1133万元;95#国五标准乙醇汽油约294吨,计划投资约231万元;
二标段:0#国五标准柴油约1753吨,计划投资约1064万元;35#国五标准柴油约711吨,计划投资约496万元。
2.2 交货期:按甲方实际要求时间供货。
2.3 质量要求: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合格标准。
2.4 供货地点:长白山北景区、西景区加油站。
三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,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具有相应的经验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。投标人必须具备《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》和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3.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。
3.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3.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。
3.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.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 2017 年8月4日至 2017 年8月10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,下午13时至16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。
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:
(1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;
(2)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;
(3)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;
(3)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;(原件1份);
(4)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;
(5)提供《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》和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》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;
注:如为“五证合一”的单位,提供换证后的一证即可。
4.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,售后不退。
4.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,需自行支付手续费(邮费)。招标人在收到邮寄单位详细信息后5日内寄送。
五.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17 年8月25日13 时 30 分,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5.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,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。
六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、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、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。
七.联系方式
招标人: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
地 址: 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
联系人:张珈赫
电 话:0433-5310566
招标代理机构: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
联系人:于玲利、李伟新
电 话:0431-85210229